Page 58 - 2018 產經趨勢總覽
P. 58
2018 產經趨勢總覽
反避稅來勢洶
企業資訊全露
反避稅已成國際新潮流,各國皆制訂相關法規,要讓稅務資
訊透明化,企業資訊全都露的時代已來臨,各公司應深入了
解法規,及早應變。
各 國近年皆如火如荼訂定反避稅相關法規, 在豁免條款部分,若CFC公司本身可證明有
我國也相繼通過反避稅條款,未來在海外 實質營運活動,或個人、配偶及二等親持有的所
租稅天堂成立受控外國公司(CFC)或在台有實 有CFC公司,加計年度盈餘在700萬元以下就可
際管理處所(PEM)企業,盈餘須課徵營利事業 豁免。雖然上路時程需待兩岸租稅協議通過,但
所得稅。為防止企業用個人名義避稅,我國也 我國也陸續訂定相關條款,完備反避稅法規,以
在2017年建立個人CFC制度。種種法規制定,意
即企業資訊全都露的時代已來臨,必須熟知相關 ◆反避稅已成國際新潮流,各企業必須深入了解法規,
規定並及早進行海外資產規畫,避免觸犯法規。
及早應變。 (圖/路透)
接軌國際腳步‧完善相關法規
IFRS 9上路後兩面向衝擊
我國營利事業及關係人,對低稅負地區的公
司持股達50%以上或具重大影響力,即屬CFC, 項目 內容 影響
盈餘即使不匯回台灣,仍算是獲利,需繳回營所
稅;而PEM則是要同時符合決策地、帳簿保存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產生 包括基金、未上市股票
地與實際經營地皆在台灣,若三項要件皆符合, 的分類與 的合約現金流 、各式理財商品,皆會
境外公司就會被視為台灣公司,需繳交營所稅及 衡量 量,必須完全 變更分類
未分配盈餘稅。 為支付本金及
流通在外本金
構成CFC的個人股東或其與配偶與二親等以 金額的利息
內親屬,當年度加計持有CFC資本額或股份達
10%以上時,就需依持有情形,按比例認列CFC 金融資產 預期信用損失 ?企業購入金融資產時
公司年度盈餘,併入個人海外所得,於隔年5月 減損評估 模式,要求在 ,需認列在「未來12
申報最低稅負。 考量預期未來 個月內」可能無法收
債權回收的情 回的金額
況下,認列反
映未來可能無 ?後續若發現金融資產
法回收金額的 的信用風險顯著增加
減損損失 ,需改為認列金融資
產「存續期間內」的
所有預期信用損失
資料來源:採訪整理 製表:劉懿慧
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