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8 - 2018 產經趨勢總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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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 產經趨勢總覽

    反避稅來勢洶
    企業資訊全露

             反避稅已成國際新潮流,各國皆制訂相關法規,要讓稅務資
             訊透明化,企業資訊全都露的時代已來臨,各公司應深入了
             解法規,及早應變。

    各 國近年皆如火如荼訂定反避稅相關法規,              在豁免條款部分,若CFC公司本身可證明有
            我國也相繼通過反避稅條款,未來在海外  實質營運活動,或個人、配偶及二等親持有的所
    租稅天堂成立受控外國公司(CFC)或在台有實      有CFC公司,加計年度盈餘在700萬元以下就可
    際管理處所(PEM)企業,盈餘須課徵營利事業      豁免。雖然上路時程需待兩岸租稅協議通過,但
    所得稅。為防止企業用個人名義避稅,我國也        我國也陸續訂定相關條款,完備反避稅法規,以
    在2017年建立個人CFC制度。種種法規制定,意
    即企業資訊全都露的時代已來臨,必須熟知相關       ◆反避稅已成國際新潮流,各企業必須深入了解法規,
    規定並及早進行海外資產規畫,避免觸犯法規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早應變。         (圖/路透)
         接軌國際腳步‧完善相關法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FRS 9上路後兩面向衝擊
          我國營利事業及關係人,對低稅負地區的公
    司持股達50%以上或具重大影響力,即屬CFC,     項目 內容         影響
    盈餘即使不匯回台灣,仍算是獲利,需繳回營所
    稅;而PEM則是要同時符合決策地、帳簿保存      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產生  包括基金、未上市股票
    地與實際經營地皆在台灣,若三項要件皆符合,       的分類與  的合約現金流  、各式理財商品,皆會
    境外公司就會被視為台灣公司,需繳交營所稅及       衡量    量,必須完全  變更分類
    未分配盈餘稅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支付本金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流通在外本金
          構成CFC的個人股東或其與配偶與二親等以        金額的利息
    內親屬,當年度加計持有CFC資本額或股份達
    10%以上時,就需依持有情形,按比例認列CFC     金融資產  預期信用損失  ?企業購入金融資產時
    公司年度盈餘,併入個人海外所得,於隔年5月       減損評估  模式,要求在    ,需認列在「未來12
    申報最低稅負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量預期未來    個月內」可能無法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債權回收的情    回的金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況下,認列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映未來可能無  ?後續若發現金融資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回收金額的    的信用風險顯著增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減損損失      ,需改為認列金融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產「存續期間內」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有預期信用損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料來源:採訪整理     製表:劉懿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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