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9 - 202007-co
P. 269

Special Report  特別報導


       「2020 基隆美展」徵件


       一、宗旨: 推行全民美育,培育藝術創作人才,提升美
                術創作風氣及水準。
       二、辦理單位:
         指導單位:基隆市政府
         主辦單位:基隆市文化局
       三、參賽資格:
       (一) 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,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。
       ( 二 )  參賽作品須為 107 年以後 ( 含 107 年 ) 之創作,作
           品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 ( 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
           賽並同時獲獎者 ( 含入選 ),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)。
       ( 三 )  不限參賽類別,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,跨類參賽限報 2 類,但同
           一件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。
       ( 四 )  作品有抄襲、重作、臨摹、代為題字、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,
           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,三年內不得參賽。已發給之獎金、
           獎狀、專輯予以收回。
       四、徵件類別:
       ( 一 ) 東方媒材 ( 含水墨、膠彩、書法、篆刻)
       ( 二 ) 西方媒材 ( 含水彩、油畫、複合媒材)
       ( 三 ) 攝影與新媒體藝術
       五、收件時間:109 年 7 月 6 日起至 109 年 7 月 27 日
       六、獎勵:
       ( 一 ) 各類錄取名次如下:(各獎項獎金包含所得稅)
           「基隆獎」: 1 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 ( 須扣繳 10% 稅金 )、獎狀及作品
                      專輯 3 冊。
           「優 選」: 2 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( 須扣繳 10% 稅金 )、獎狀及作品專
                      輯3冊。
           「佳 作」:5 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正、獎狀及作品專輯 3 冊。
           「入 選」:若干名,頒發獎狀及作品專輯 3 冊。
       ( 二 ) 各獎項如未達一定水準得從缺。
       【註】 詳情請逕至基隆市文化局網站 (https://www.klccab.gov.tw/ 新聞及公告 / 公告
            /2020 基隆美展)下載使用表格,洽詢電話:(02)2422-4170 # 319 視覺藝術
            科 ( 張小姐 )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 47
   264   265   266   267   268   269   270   271   272   273   2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