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9 - 202007-co
P. 269
Special Report 特別報導
「2020 基隆美展」徵件
一、宗旨: 推行全民美育,培育藝術創作人才,提升美
術創作風氣及水準。
二、辦理單位:
指導單位:基隆市政府
主辦單位:基隆市文化局
三、參賽資格:
(一) 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,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。
( 二 ) 參賽作品須為 107 年以後 ( 含 107 年 ) 之創作,作
品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 ( 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
賽並同時獲獎者 ( 含入選 ),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)。
( 三 ) 不限參賽類別,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,跨類參賽限報 2 類,但同
一件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。
( 四 ) 作品有抄襲、重作、臨摹、代為題字、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,
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,三年內不得參賽。已發給之獎金、
獎狀、專輯予以收回。
四、徵件類別:
( 一 ) 東方媒材 ( 含水墨、膠彩、書法、篆刻)
( 二 ) 西方媒材 ( 含水彩、油畫、複合媒材)
( 三 ) 攝影與新媒體藝術
五、收件時間:109 年 7 月 6 日起至 109 年 7 月 27 日
六、獎勵:
( 一 ) 各類錄取名次如下:(各獎項獎金包含所得稅)
「基隆獎」: 1 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 10 萬元 ( 須扣繳 10% 稅金 )、獎狀及作品
專輯 3 冊。
「優 選」: 2 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( 須扣繳 10% 稅金 )、獎狀及作品專
輯3冊。
「佳 作」:5 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正、獎狀及作品專輯 3 冊。
「入 選」:若干名,頒發獎狀及作品專輯 3 冊。
( 二 ) 各獎項如未達一定水準得從缺。
【註】 詳情請逕至基隆市文化局網站 (https://www.klccab.gov.tw/ 新聞及公告 / 公告
/2020 基隆美展)下載使用表格,洽詢電話:(02)2422-4170 # 319 視覺藝術
科 ( 張小姐 )。
47 47